根号三约等于多少

2022-01-25 01:23:00

  根号三约等于1.73205080756888,保留四位小数就是1.732。根号3是一个无理数,无理数里的小数部分是无限不循环的,所以算出大致的结果就好。

  根号是一个数学符号。根号是用来表示对一个数或一个代数式进行开方运算的符号。若a?=b,那么a是b开n次方的n次方根或a是b的1/n次方。开n次方手写体和印刷体用表示,被开方的数或代数式写在符号左方√ ̄的右边和符号上方一横部分的下方共同包围的区域中,而且不能出界。

  古时候,埃及人用记号“┌”表示平方根。印度人在开平方时,在被开方数的前面写上ka。

  与此有人采用“根”字的拉丁文radix中第一个字母的大写R来表示开方运算,并且后面跟着拉丁文“平方”一字的第一个字母q,或“立方”的第一个字母c,来表示开的是多少次方。例如,中古有人写成R。q。4352。数学家邦别利(1526~1572年)的符号可以写成R。c。?7p。R。q。14╜,其中“?╜”相当于括号,P(plus)相当于用的加号(那时候,连加减号“+”“-”还没有通用)。

  直到十七世纪,法国数学家笛卡尔(1596~1650年)第一个使用了现今用的根号“√ ̄”。在一本书中,笛卡尔写道:“如果想求n的平方根,就写作,如果想求n的立方根,则写作。”

  有时候被开方数的项数较多,为了避免混淆,笛卡尔就用一条横线把这几项连起来,前面放上根号√ ̄(它比路多尔夫的根号多了一个小钩)就为现时根号形式。

  立方根符号出现得很晚,一直到十八世纪,才在一书中看到符号的使用,比如25的立方根用表示。以后,诸如√ ̄等等形式的根号渐渐使用开来。

  由此可见,一种符号的普遍采用是多么地艰难,它是人们在悠久的岁月中,经过不断改良、选择和淘汰的结果,它是数学家们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某一个人凭空臆造出来的,也绝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