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经的11个省级行政区

2022-01-24 21:22:31

  长江流经的11个省级行政区分别是:青海省、***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

  长江是亚洲和中国的第一大河,世界第三大河。发源于青海省唐古拉山,最终在上海市崇明岛附近汇入东海。一路上气势磅礴,大小湖泊与干支流众多,可谓“远似银藤挂果瓜,近如烈马啸天发。雄浑壮阔七千里,通络润滋亿万家。”

  长江的干流,自西而东横贯中国中部,经青海、***、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百条支流延伸至贵州、甘肃、陕西、河南、广西、广东、浙江、福建8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总计19个省级行政区。流域面积达180万平方千米,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5。淮河大部分水量也通过京杭大运河汇入长江。

  长江流域北以巴颜喀拉山、西倾山、岷山、秦岭、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淮阳丘陵等与黄河和淮河流域为界,南以横断山脉的云岭、大理鸡足山、滇中东两向山岭、乌蒙山、苗岭、南岭等与澜沧江、元江(红河)和珠江流域为界,东南以武夷山、石耳山、黄山、天目山等与闽浙水系为界。

  长江源头地区的北部以昆仑山与柴达木盆地内陆水系为界,西部以可可西里山、乌兰乌拉山、祖尔肯乌拉山、尕恰迪如岗雪山群与藏北羌塘内陆水系为界。

  长江三角洲北部,地形平坦,水网密布,与淮河流域难以分界,通常以通扬运河附近的江都至拼茶公路为界;长江三角洲南部以杭嘉湖平原南侧丘陵与钱塘江流域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