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携带化妆品最新规定

2024-03-29 19:00:38

  火车携带化妆品的最新规定主要关注化妆品的种类和容量。

  1. 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等液体化妆品:乘客可以携带,但容量不能超过20毫升。

  2. 酒精、冷烫精等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化妆品:乘客可以携带,但容量不能超过100毫升。花露水和香水等含有酒精成分的化妆品也需遵循此规定。

  3. 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包装的化妆品:乘客携带时应确保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且所有物品的总容量不超过600毫升。

  4. 水乳、精液、面霜、防晒霜和BB霜等常规化妆品:乘客可以不受容量限制地携带这些不含易燃成分的液态化妆品上火车。但如果行李总重量超过规定的携带重量,则建议进行托运处理。

  以上规定中的容量限制都是指单瓶容量,而非累计容量。对于未明确规定的化妆品类型,乘客可以咨询车站工作人员,以确认是否可以携带。

  火车对乘客携带化妆品的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列车的安全和乘客的舒适。乘客在携带化妆品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