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有哪些

2024-08-24 15:45:54

  乘坐火车携带物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酒类饮品: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携带量不超过3000毫升。

   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如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这包括发胶、染发剂、杀虫剂、防晒喷雾等。

   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充电宝、锂电池: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一般不超过27000mA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2. 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类: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等。

   易燃易爆类:如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等。

   有毒有害或放射性、腐蚀性类:如剧毒农药、杀虫剂、有液蓄电池等。

   管制器具类:如管制刀具(含特殊厨用刀具、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等)、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催泪器等。

  3. 禁止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锐器:包括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的普通日用刀具可携带。

   钝器:如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工具农具:如钻机、锥、锯、焊枪、镰刀、铡刀等。

   其他:如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小型活动物: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可托运,但导盲犬(持工作证明)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以上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出行前查询最新的官方信息或咨询火车站工作人员以获取准确信息。

(WuPin)